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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營事業績效獎金 若經濟差將減發

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天宣布,經濟部將修正所屬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制度,國營事業員工目前最高二點六個月的績效獎金,規畫將與經濟成長率、失業率、家戶所得最低百分之廿者之所得成長率連動。修正方案最快今年三月呈報政院,今年審核一○一年度獎金時就適用。

 

換句話說,未來若經濟狀況不好,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將跟著向下調整,甚至不排除不發績效獎金。

 

施顏祥說,「假設經濟負成長、失業率達到百分之六以上,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還發得下去嗎?」

 

國營事業員工沒有年終獎金,但每年可領績效與考成獎金,其中績效獎金最高可領二點六個月,考成獎金最高可領二個月,合計最高可領四點六個月。

 

目前經濟部國營會核發國營事業績效獎金,只考量公司獲利、員工貢獻度、生產力提升,例如台電要考量每人平均售電量、中油要考量煉冶設備利用率等指標;未來績效獎金,還須考量整體經濟指標。

 

國內景氣欠佳,國營事業虧損,一百年度中油員工依然可領取二點六個月的績效獎金、台電員工可領一點六五個月,引發爭議。為回應民意,施顏祥昨天表示,經濟部將檢討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制度,未來將與總體經濟指標連動。

 

施顏祥說,即使績效獎金發放有其歷史背景,但大環境今非昔比,「制度必須改變」;國營事業應秉持同理心「與民同在」。

 

經濟部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指出,績效獎金納入經濟指標的改革方向已定,但具體執行細節仍在協商中。

 

劉明忠表示,民國七十八年以前,國營事業只有最高二個月的考成獎金;後來因為國內經濟連續幾年雙位數成長,民間企業動輒發給員工十幾個月年終獎金,因此國營事業才新增績效獎金,員工考成獎金加計績效獎金最高可領四點六個月。

 

施顏祥坦言,台灣未來高度經濟成長率的機率不高,以前訂的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制度,有必要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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